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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签订专科合作办学协议的紧急通知

2008-07-28 21:24:53  发布单位: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  浏览次数:736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
 

为更好地维护考生利益和学校利益,提高专科合作办学的报到率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自愿报考专科合作办学的考生,请于2008731到山东工商学院报名并签协议。

 

二、可签协议考生的分数要求(三本线平降35分):

 

1、省属线考生文科506分、理科496分以上;

2、市属线考生文科499分、理科490分以上;

3、济南、青岛考生文科486分、理科476分以上。

 

(注:东营、烟台、威海、日照、莱芜、聊城执行省属线; 淄博、枣庄、济 宁、潍坊、泰安、临沂、德州、滨州、菏泽执行市属线。)

 

三、签订本协议并不表示一定被录取,只是在山东一专线上生源不足降分录取的情况下,优先录取已签协议考生。一专线下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,我校专科合作办学代码6093学费12000元/年,在《山东报考指南》(下册)位置:文史类11页,理工类28页。

 

四、已签本科合作办学协议未被录取,希望转签到专科合作办学的考生:可来学校再签一份专科协议,无须再另交押金。也可不来学校,我们把专科协议传真过去,以传真方式签订协议,我办传真号码0535-6906230

 

五、报考专科合作办学考生需持身份证、准考证、建行卡(储蓄卡)及其两证一卡复印件两份(把两证一卡复印到一张A4纸上,一份随协议留招生办,一份随协议留财务处),到校办理登记手续。届时协议上填写的建行卡卡号必须为交款的建行卡,并且与持卡人姓名相符,否则将影响退款。

 

六、报名地点:签订专科合作办学协议考生在山东工商学院办公楼一楼大厅办理,已签本科合作协议转签专科合作协议考生在办公楼一楼114室办理。

 

七、为保证签订协议考生不被遗漏,81日后,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办网站查询是否已经与我校签订协议。

 

八、重要提示:来校前务必致电0535-6903560,咨询有关具体事宜。

 

山东工商学院

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

2008728

 


 
·校址: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·邮编:264005 ·电话:0535-6904023 ·招生:0535-69035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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